2025诉讼服务月活动总结。
一段时间的工作在不经意间已经告一段落了,过去这段时间的辛苦拼搏,一定让你在工作中有了更多的提升!好好地做个梳理并写一份工作总结吧。你所见过的工作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诉讼服务月活动总结 篇1
通过学习《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以及各省市区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经验,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现将我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一)诉讼服务大厅初步建成
我院于20xx年初迁入新办公楼,在新办公楼建设之初就考虑到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需要,因此,诉讼服务大厅的面积扩大了几倍,达到平方米,预留出适当的面积,增加服务功能。现初步实现了立案信访窗口查询咨询、联系法官、诉讼收费、司法救助、登记立案、诉调对接、受理申请、信访接待、立案调解、诉讼保全等职能。立案大厅现设有八个服务窗口、一个网上登记立案体验区、一个诉前调解室、四个展示台、可以容纳50余人的休息区,每个窗口都标明其职能,每个展台都放置法律文书样式、各类常见诉讼须知和宣传材料。大厅还设有LED显示屏,可以随时发布最新通知。在法院正门及一楼设立三间信访接待室,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将立案及诉讼服务场所与信访接待场所相分离。建有无障碍通道,方便特殊群众出入。在一楼显著位置设置案卷查阅室,方便当事人、律师查阅卷宗材料,同时提供笔墨、纸张、复印等服务。
(二)继续发挥诉前调解功能作用
在立案庭设立诉前调解组,继续推进完善具有我院特点的“一元推三元、巡回接诉前、诉前强诉讼、调解放在先”的“四三二一模式”,设立诉前调解室,专门负责诉前调解。
(三)继续完善电子法院建设
全院电子法院系统建立完成,在立案庭设立电子法院诉讼服务体验区,设专人负责网上立案指导、咨询,给律师、当事人、公众发放《吉林电子法院使用手册》,配备电脑、高拍仪、打印机等硬件设备,方便当事人网上立案和网上诉讼。现阶段,当事人也已基本熟悉网上立案流程,对通过登录吉林电子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反响良好,民事一审案件网上立案率已达到35%以上。
(四)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配备
立案一庭现有人员9人,其中员额内法官3人,员额外法官3人。负责窗口立案审查及登记立案5人,负责诉前调解、诉前保全4人。立案二庭现有人员5人,其中4人负责信访接待,1人负责评估拍卖。
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对诉讼服务中心整体认识不足
职责分工不明确,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岗位目标考核制等规章制度没有落实,没有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的总体工作格局,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看成是一个或几个部门的事,没有整合各部门共同参与。
(二)诉讼服务大厅中部分辅助性服务没有展开
立案窗口诉讼引导、审务公开、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服务没有展开。送达文书由业务庭辅助人员送达、投诉建议归监察室管理、诉讼费用归吉林银行收取,这些审判辅助性服务都分散在各部门,没有由诉讼服务大厅统一管理。由于没有引入具备市场服务经营资质的第三方,未能提供如打字、传真、电话、银行、快递、茶饮等商业服务,故图书查询、商品购买、手机充电、邮寄快递、银行取款、心理咨询等社会性服务还无法提供。
(三)审判服务落实不充分
由于诉前调解人员缺乏,诉前调解工作近几年开展的不理想,也仅仅是对少量简单民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而对于司法确认、民事速裁、先予执行等审判服务无法落实到位。也未能在我院为其它组织开展行业调解、商业调解、行政调解等提供平台。
(四)电子法院诉讼服务功能还有挖掘空间
网上立案只限于民事一审案件,对于行政一审案件、执行案件的网上立案还没有开展。电子卷宗、网上缴费业务没有开通,导致当事人在网上立案之后还需要到立案庭提交纸质材料才能立案缴费,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
(五)诉讼服务中心人员配备不足
立案调解人员不足,满足不了大量诉前调解案件的需求。司法确认、民事速裁、小额诉讼、先予执行工作人员也没有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大厅没有审判业务部门的人员值班,当事人联系法官困难,导致当事人与法官沟通不畅,易积累负面情绪。诉讼引导、审务公开、材料收转、判后答疑、送达文书、投诉建议、诉讼费收取等服务也缺少人员的配备。
三、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全院对诉讼服务中心的认识
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形成全院共同支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工作格局。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诉讼服务中心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诉讼服务中心的创新举措、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进一步扩大诉讼服务中心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增进人民群众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对建设工作的广泛支持,为诉讼服务中心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功能设置
设置“诉讼服务中心”标识,将诉讼服务大厅分为诉讼引导区、立案服务区、候诉服务区、调解服务区、信访服务区、综合服务区,并整合各项功能,将诉讼服务从后台搬到前台。设置“法律志愿者服务窗口”,鼓励律师或具备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为当事人无偿提供诉讼咨询和帮助,方便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选择性引入具备市场服务经营资质的第三方,提供笔墨、纸张、复印、打字、电话、传真、快递、茶饮等商业服务。设置金融机构现场服务窗口,实现诉讼费等费用的现场交纳。建立特殊群体“绿色服务通道”,对涉及民生、残疾人等弱势困难群体的案件,优先提供服务。
(三)建设诉调对接平台,加强诉非衔接工作
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将对外衔接通道引入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专门场所,为其他组织开展行业调解、商业调解、行政调解等提供平台,建立婚姻家庭、保险、医疗、消费、交通等领域的`联动化解机制。进一步做好和拓宽“妇女儿童维权直通车”、“维军权法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医患纠纷调解室“等系列工作,今年打算与区残联联合开展针对残疾人的司法救助活动。
(四)深入挖掘电子法院的诉讼服务功能
着手实施行政一审网上立案、执行案件网上立案。完善案件卷宗流转机制,规范案件在不同审判环节的流转与衔接,探索网上立案电子卷宗收取,逐步开通网上缴费功能,开展网上咨询、在线调解、诉讼指南等服务,为纠纷解决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充实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勤勉敬业的干警充实到诉讼服务中心的各个岗位。加强队伍更新,实行定期轮岗;初任法官和拟任中层领导的人员应当到诉讼服务中心锻炼,将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探索实行劳务外包,可以根据岗位的不同实行人员分类配备,尝试将非审判由退休法官、志愿者担任,形成一支由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为主,专家、律师、学者、志愿者积极参与的诉讼服务队伍。关心爱护诉讼服务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及时调节他们的精神状态,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他们的工作给予及时肯定和鼓励。应比照信访人员的补助标准,给予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定的抚慰性补助;积极组织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舒缓压力,激发工作积极性和成就感。
诉讼服务月活动总结 篇2
法务紧紧围绕集团制订的年度目标和任务,在食品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按照法务年初拟订的年度计划,积极有效的开展法务工作,力求做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及时总结规范等一系列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自入职食品公司法务部以来,在食品公司领导鼎力支持下,在公司领导关心帮领下,对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经营业绩、发展状况、部门组织、人事组成等相关业务都很快得到熟悉。法务部业务范围、职务职责也很快得到落实,业务交接、衔接顺利进行。现将本部门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好合同审核工作,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截止日前,通过流程及其他方式食品公司各部门移交法务起草或审核的合同,法务部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作出审核修订,对合同条款作出了修改,使其逐步规范、合理、合法。在合同审核及拟草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1、合同主体资格审查不严格。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因此集团及下属公司在签订合同中,对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能独立承担责任的分公司、个人组织等单位和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予签订经济合同。业务部门是合同谈判的主体,在签订合同前应首先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以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法律问题。签订合同后,承办部门应做好监督对方合同履行情况。为了减少因签订合同产生的风险:首先,搞好尽职调查,明晰合同主体身份,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查合同相对方是订立合同的基础要求。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的了解对方资信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过期未年检、是否假执照、单位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是否与其所言相符、是否有皮包公司的迹象、是否有濒临破产或经营状况日益恶化的迹象、是否有信誉欠佳、中介人牵线搭桥、是否有高额回扣引诱、是否有劣迹或商业丑闻等,不可轻信电话、传真或亲友的言辞。同时订立合同时须确认经办人的身份和资格,防止出现无权代理、越权代理等容易不被代理人追认的情形。
2、合同文字不严谨,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能靠明晰的合同文字。就目前合同审核过程来看,一些合同内容表述不清楚,容易产生歧义现象仍有发生,要规定合同文字。
3、合同条款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一些合同签订后会出现补充协议、签证等情形,从而对原合同做了实质的变更,也使合同签订失去原有意义,大大降低了原合同的对双方的约束力。签订补充协议的合同应做到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冲突。
4、合同条款不公平,存在霸王条款。在合同审核中发现一些合同版本为对方当事人提供,从而造成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大都仅从自身利益出发,未充分考虑我方利益,甚至某些条款对我方要求苛刻,而对合同拟订方却没有明确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因此类合同不存在违法,仅存在商务风险,法务也仅能做相关的法律风险提示。建议业务部门在开展业务的同时,根据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自身实际所处的谈判地位加强对合同商务风险的评估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权益。
5、存在合同采用格式合同或者合同式范文本签订时,文本中常有“其他”或空格。承办部分往往签订此类合同时,忽略对此空格处批注,如果签订合同中,要注意在这些“其他”项或空格处没有内容的话,应写上“无”或相同意思的表示。千万不能空着,最好也不好划一道“---”,以防被人填上内容,以防止因此类条款导致合同风险发生。
二、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确保各部分重大项目顺利开展
法务对于食品公司重大合同项目,积极为公司重大合同项目提供法律专业支持,提供了法律意见,告知了法律风险,确保公司重大合同项目依法推进,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对于公司面临疑难法律问题及时作出法律意见书,配合承办部门做好相关合同谈判,拟写和修改对外函件;下一步,对于公司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积极与外部法律顾问联系,协助顾问单位就某疑难问题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今后努力为人事部门就劳动用工风险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于公司涉诉劳动仲裁,积极组织证据,准备出庭,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三、做好诉讼案件跟踪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对于公司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目前以向胶南市经侦大队报案,法务部配合经侦大队组织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经侦大队目前正在办理立案手续。上述案件提醒我们,应进一步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风险意识。公司的职能部分对于员工应加强管理,在检查、调查过程中发现员工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违法犯罪、侵吞公司财产行为时,应立即予以制止,与公司法务部门联系,对其教育批评,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四、做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公司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管理是现在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管理是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履行合同,妥善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维护合同主体合法权益,保证合同目标顺利实现。合同签订,要严重按照公司合同审批流程表,签订后要做到合同及时入档。
五、做好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
作为一家集团化多领域跨地区的现代化企业,在当今民主与法治意识日渐深入人心的时代潮流下,重视法律在公司日常业务中的作用,用法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越发显得至为重要。为提高员工工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公司应邀请法学专家对人事管理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与公司人事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其他劳动法律法规及人事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公司法务结合自身工作的实践经验,对公司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就基本法律概念、订立合同中应注意的事项及发生争议时解决的方式等,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合同法》,培训学习相关了合同法律基础知识。通过法律知识培训,公司员工不仅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而且能有效的解决了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结合在法务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发现在公司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管理人员对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高,有的虽有法律防范意识,但鉴于风险防范程序繁琐,不愿予以完善。
2、职能部门部分管理人员保留证据意识不强,如已发函但却因未保留快递底单,无从查询是否送达。
3、业务部门部分管理人员法律基本知识缺乏,对合同条款的专业性术语不能正确理解。
4、合同承办部门应对子公司的合同签订的真实情况及履约情况进行后续的跟踪,制约法务对合同管理。
5、部分单位的用工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展望20xx年,法务部将继续在公司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一如既往的积极开展法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集团所属公司的沟通与协调,努力做好合同评审及部分合同的拟订工作,协助外聘律师办理诉讼案件,为集团及下属公司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诉讼服务月活动总结 篇3
时光飞逝,转眼间,7月已经接近尾声,整理一下一个月的工作,并计划下工作,总之,写好工作总结我们才能更好的为未来工作做打算。因为自己背负的家庭责任较重,所以在工作中需要自己更加争分夺秒的完成工作、加强学习。现在对自己7月分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如下:
一、工作情况
1、独立编制《项目合同》及项目相关《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并做汇报。此项目合同编制时间较短,内容较粗糙,汇报效果不理想。事后反思许久,总结出了几点提高工作效率、预防低级错误的技巧。
2、审核多个方案和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
编制合同的过程很痛苦,但也很锻炼人。在编制合同的过程中,自己对合同的把握和理解在不断的提高。审核方案和合同的.过程,自己对提高合同制作质量积累了一些经验。
二、学习情况
这个月抽空学习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通过对《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学习,使我知道建设成本是指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由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的各项支出,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和其他投资支出。
三、存在不足:
因为自己背负的家庭责任较重,所以在工作中需要自己更加争分夺秒,更加努力。无论是在PPP合同文件上,还是在做人做事上。
学习上,需要更加专心。因为最近工作家庭的事情太多,学习的时间被严重挤压。但是,每天的学习不可少,抓住一切机会好好学习,专心学习,并且学以致用,为自己的将来打下基础,成为更加专业的PPP律师。
四、下月的工作规划
在PPP领域想要做出一番作为,需要学习的知识很多,但也不是一蹴而就,需要沉下心来,狠下功夫,稳扎稳打。我在8月份的工作学习计划是,工作上能够独立高效做出高质量的PPP合同。学习上,抓紧时间,学会利用碎片化时间来加其对PPP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的学习。今天的努力,是为了更好的明天。
诉讼服务月活动总结 篇4
一年来,在司法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律师协会的业务指导下,自已严格遵守《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不断加强法律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执业道德水准,依法认真办理各项诉讼、非诉讼业务,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不断加强法律业务学习。自己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根据自身实际和业务需要,有针对性地学习民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时掌握法律变动,确保自身法律知识能够适应业务需要,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自己还利用业余时间报考了税务师,有四门课程考试通过,一门不及格,准备明年接着报考,争取考试通过。
二是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在不断加强法律业务学习的同时,自已在执业过程中,能够积极服从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尽心尽职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依法认真办理各项诉讼和非诉讼业务。在各项诉讼业务活动中,自己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办案程序,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在非诉讼业务中,自己坚持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与同行之间,本人能够积极团结、互相帮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
四是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增强法律援助社会效果。按照司法局安排,按时到河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办理被告人认罪认罚具结手续。
诉讼服务月活动总结 篇5
在过去的一年里,作为银行法务部门的一员,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面对复杂多变的金融法律环境,我们团队紧密协作,积极应对各类法律风险与挑战,为银行的稳健运营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合同管理与审核
本年度,我们进一步优化了合同管理流程,实现了合同全生命周期的电子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全年共审核各类业务合同超过XX万份,涵盖贷款、担保、理财、投资等多个领域,确保每一份合同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有效防范了因合同条款不当而引发的法律风险。同时,针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我们及时对合同模板进行了更新,确保银行合同的合法合规性。
二、合规审查与风险防控
我们深入参与了银行各项新业务、新产品的合规审查工作,从法律角度对产品设计、操作流程进行全面评估,提出合规建议,确保业务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开展。特别是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个人信息保护等高风险领域,我们加强了日常监控与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潜在违规行为,有效降低了银行的合规风险。
三、法律纠纷处理
面对外部法律纠纷,我们秉持专业、高效的原则,积极应对,全年成功处理各类诉讼、仲裁案件XX起,涉及金额高达XX亿元。通过精细化的案件管理、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谈判策略,我们不仅维护了银行的合法权益,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诉讼成本,提升了银行的社会声誉。
四、法律培训与文化建设
为提升全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我们组织了一系列法律培训活动,涵盖金融法规解读、案例分析、风险防控技巧等多个方面,参与员工超过XX人次。同时,通过内部宣传、知识竞赛等形式,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文化氛围,使依法合规经营的理念深入人心。
五、展望与规划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专业、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一方面,加强对新兴金融业态和法律法规的研究,为银行的创新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另一方面,深化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实现法律服务与业务发展的深度融合,共同推动银行的高质量发展。
过去一年是充满挑战与收获的一年,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服务,为银行的持续稳健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诉讼服务月活动总结 篇6
一、一站式建设基本情况
推进一站式建设,是人民法院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自20xx年8月最高院部署以来,常州法院高度重视、精密部署,以“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为关键,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多元解纷开创新局面。搭建多元解纷平台,积极对接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建立解纷“菜单库”,类型化、专业化、特定化的诉调对接机制基本形成。深化“一站一室”效能提升工程,驻院(庭)的42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站,诉前分流调解了71.45%的案件,有效压降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二是诉讼服务实现新提升。“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逐步建成,涵盖立案、调解、速裁、保全、鉴定、送达、涉诉信访等贯通全流程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加大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移动微法院,6家法院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大力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20xx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办理网上立案27848件、跨域立案507件,赋能高效优质诉讼体验。三是诉源治理取得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全力落实“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部署,基本实现了“法院领导对接乡镇(社区),法院干警对接村组网格”的工作格局,涌现出一批基层首创的社会治理“常州模式”。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成效初显,20xx年全市法院呈现案件总量、增幅“双下降”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新收案件增幅整体放缓。
二、一站式建设主要做法
(一)强领导、建机制,打造高质量司法“亮点工程”
将一站式建设作为近年来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系统谋划、一体推进、融合发展,点“亮”高质量司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一站式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通过联席会议、协商会、推进会等方式,与司法局、金融主管部门等建立多元解纷合作协议,纠纷化解从“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推动全省率先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考核指标体系,为一站式建设不断深化提供动力。市中院开展的“一站一室”效能提升工程、“分调裁审”深化改革工程项目等被列为常州市创新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在市委的领导督导下,高质量完成项目验收,获得一致好评。
二是完善建章立制。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院长担任组长,加强组织推动。制定全市法院推进一站式建设责任分解表,细化5类28项工作任务,明确时序进度、责任部门,对标对表狠抓落实。针对重点任务,出台关于推进民商事速裁案件无纸化办案、财产保全案件流程管理规则、推进一体化集中送达试点工作、12368诉讼服务热线集约化办理等10余份规范性文件,定期通报一站式建设开展情况,确保全市法院一着不让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4次,通过现场参观、听取汇报深入了解一站式建设工作进程,各基层法院交流经验、提炼特色,在全市法院形成比学赶超、创新创优的良好氛围。及时汇编经验材料,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院和省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收录4篇,金坛法院、新北法院、天宁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示范法院”。加大宣传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将跨域立案等工作宣传到地铁上,让人民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二)提质效、优服务,打造司法为民“民心工程”
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将一站式诉讼服务、全天候自助服务、全市域通办服务等确定为“司法为民十件实事”,持续巩固拓展一站式建设成果。
一是健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从传统的大厅现场服务,拓展为“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为群众诉讼提供“多选项”。实现“一站通办”,在立案大厅配置导诉员迅速分类引导,配备自助立案、自助查询、庭审观看、自助打印文书及预约法官等设备,提供自主式便捷服务。在全省首家实体化运行财产保全中心,集中办理保全案件,做到线上线下申请、实时查看进度。天宁法院“聚焦‘智简快优’打造智慧型诉讼服务中心”典型案例,入选全国《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实现“一网通办”,打造全域诉讼服务网,设立“跨域立案、网上立案”专窗,让“家门口立案”变成现实。溧阳法院20xx年完成跨域立案服务137件,数量位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疫情期间,线上诉讼服务“大显身手”,为群众提供“零跑腿”“不打烊”的诉讼服务,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实现“一号通办”,以“百姓有所呼,法院实时应”为目标,在市中院设立12368热线服务中心,对全市法院统一“接单”“派单”,服务更高效规范。
二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格局。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做优律师调解、健全特邀调解、拓宽行业调解,实现纠纷化解提档升级。实体化运行“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做大做强“一站一室”,矛盾纠纷诉前分流取得实效。全市法院共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29个,聘有驻院(庭)人民调解员75人,设立律师调解工作站13个,聘有律师调解员约100人。打造了金坛法院老葛调解工作室、钟楼法院张再锋调解工作室、新北法院孙伟英调解工作室等一批有口碑、叫得响的调解品牌。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分流案件41497件,调解成功16315件,调解成功率39.32%。搭建特邀调解平台,与31个特邀调解组织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85名特邀调解员深度参与婚姻家庭、商事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类案纠纷的调解工作,20xx年以来共委派、委托调解纠纷6156件。拓宽行业调解渠道,市中院与侨联侨办建立涉侨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为涉侨案件提供专业调解;武进法院与纺织业商会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行业纠纷行业解;新北法院在知识产权领域,溧阳、武进法院在物业纠纷领域被确定为“全省类型化纠纷示范点法院”。大力推行线上调解,加大对“江苏微解纷”平台的宣传和使用力度,实现人在家中坐、案件“云”上调。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该平台调解案件12824件,调解成功7860件,调解成功率达61.29%。
三是推进高效化流程机制改革。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推进。建立民事、刑事、行政、执行速裁团队,健全团队配置,明确权责清单,提高运行效率。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速裁团队审结案件34753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数的58.86%,平均审理天数50天,调撤率52.56%,达到简单案件“门诊”化解、疑难复杂案件“住院”精审的良好效果。推进无纸化办案改革,市中院制定《关于推进民商事速裁案件无纸化办案暨中间库纸质卷宗材料管理的暂行办法》,通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实现全市法院速裁案件无纸化办案全覆盖。开展诉讼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建成覆盖两级法院的“文书集中送达中心”,市中院、金坛法院率先探索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剥离辅助事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10余天。
(三)重预防、深参与,打造法治建设“强基工程”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筑牢法治社会根基。
一是下沉力量资源。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全市法院“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中院院领导带头挂钩联系综合网格或专属网格,担任兼职网格长,建立健全“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长效机制。设立“法官工作室”“审务工作站”59个,537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下沉一线、融入网格,确保重心下移、服务下倾。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涌现出一批广为人知的“常州特色”。武进法院嘉泽法庭建立“左邻右理法官工作站”,获中央督导组、市委主要领导和省法院领导调研肯定;溧阳法院依托“百姓议事堂”平台,积极推进“百名法官进百村”;天宁法院打造“‘郑能量’法治堂”“郑在说法”“天宁讲法学堂”等“菜单式”普法“教科书”;经开区法院设立30个“手搀手”社区法官工作联系点,收获了群众的“口碑”。
二是前移解纷关口。推动人民法院定分止争职能向纠纷产生的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用力。全市法院先后与地方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签订合作协议、工作意见,构筑信息共享、实时联动的互动机制。提前介入纠纷化解,明确定点、定时、定岗、定职“四定”原则,建立“周联系、月驻站、季排查、年总结”的常态化工作机制,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网格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3248件。推行“无讼”“少讼”理念,积极参与“无讼村居示范点”创建,目前已在全市建立无讼示范点24处。
三是延伸服务触角。突出党建引领,武进法院高新区法庭、天宁法院郑陆法庭所在党支部,分别与辖区村委开展结对共建活动,金坛法院水北法庭与辖区村委建立“轮值书记”制度,武进法院嘉泽法庭明确重要议事必到、突发事件必到、较大纠纷化解必到“三个必到”,提高乡村自治效能。加大对非诉讼解纷力量的业务培训、法律指引和类案指导,助力提升自治先行、自我净化先行的能力水平。积极参与指导对乡规民约、社区公约等自治规定的“破旧立新”,依法规制高价彩礼、侵害外嫁女权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良习气,推动提升乡村文明。嘉泽法庭指导村委修订“外嫁女”土地权益村规民约,一揽子化解该村20余起同类纠纷的典型案例,写进省法院人大报告。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走出去”,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等,推动形成学法、懂法、遵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困难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市法院一站式建设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协同配合不够有力。目前社会基层调解力量还存在薄弱环节,社会各领域参与度还不够高,缺乏一套比较科学完善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距离“息事罢讼”的诉源治理目标还缺乏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信息化建设有待提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壁垒尚未完全打破,数据资源的.高效衔接、互通共享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运用现有智能平台进行司法研判不够深入,在定期排查、搜集潜在风险点和不稳定因素,做好风险识别与预测、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经费保障不够到位。从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运行的实际情况看,驻院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经费都未完全按文件落实,普遍待遇较低,无法吸引年轻优秀人才;网格员的“一案一补”问题尚未解决,制约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四是改革推进不够彻底。分调裁审方面,配套机制落细落实不到位,繁案简案快慢不分、平均用力的情况仍然存在;立案诉服方面,各类诉服平台不会用、不愿用问题突出,距离全流程、全业务在线办理还有差距;工作推动方面,重点任务的项目化建设不够实,自上而下的分类指导与刚性约束不够严格。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也恳请人大关心帮助。
全市法院将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一站式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压紧责任、坚定信心,推动多元化解与诉讼服务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长远发展,持续扩大一站式建设“常州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是党政主导和多方协同结合,形成制度保障优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依靠党委、政府的力量,更新理念、转变观念,通过推动完善多元共建顶层制度设计和流程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对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对接、早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将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的有关工作经费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列入财政预算,切实研究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的工作报酬和奖励问题,充分激发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实效。
二是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相结合,形成服务优势。紧紧围绕“法官进网格”“无讼村居(社区)”创建、“两个中心”等平台建设,增强力量配备,完善机制建设,将诉前调解、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力求全面客观体现法院工作人员业绩,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奖励机制,提高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把握一站式建设的集成性,实现基层自治组织对接全覆盖,进一步整合更多行业协会、特邀调解组织等社会资源,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资源相互调用和信息相互共认,建立矛盾纠纷双向反馈和实时查看机制,形成多管齐下、协同作战的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
三是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相结合,形成技术优势。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探索建设集在线立案、在线诉讼服务、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电子督促、电子送达等功能融为一体的信息化工作平台,打造资源互通、共建共享、开放包容的在线纠纷解决体系。促进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跨界融合,形成递进式、漏斗型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化解机制,推动纠纷处理模式从事后向源头预防转变。加大对数据的分析研判,对纠纷解决进行全程管控、数据采集、信息共享、对比分析,为当事人理性选择解纷方式提供合理预期,为化解纠纷和社会治理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是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相结合,形成专业优势。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际成效促进一站式建设效能提升,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回应不及时等急难愁盼和堵点痛点问题,强力攻坚、对账销号,提升队伍能力素养。加强与政法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充分发挥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类调解细则,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聘请由法学专家、退休法官、相关专业人士等组成专家团队,完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着力提升调解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五是重点培育和统一谋划相结合,形成品牌优势。重点挖掘“左邻右理”品牌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在全市大力推进一体化建设,部署开展“四个统一”品牌工程,统一理念、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推广,将全市所有人民法庭法官服务站统一打造成“左邻右理”工作品牌。着力提升品牌知名度,组织法庭工作人员走进村镇宣传“法官进网格”工作流程、职责内容、联系方式等,让“左邻右理”深入民心,达到群众有困难、有需求,第一时间就能想起“左邻右理”的效果。着力强化工作指导,定期组织对一站式工作开展调研,系统梳理反馈的难点堵点问题,邀请专家学者提供意见建议,针对性予以破解,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诉讼服务月活动总结 篇7
去冬今春,州委政研室课题组深入永顺县就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感觉到永顺县诉源治理工作务实创新、切实可行、扎实有效,其做法经验可学习借鉴、可复制推广。
一、立竿见影的效果
从面上看,形势明显好转。永顺县2021年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85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254件,调解成功率98.3%。全年赴省登记批次、人次较2019年分别下降37.7%、46%;进京登记批次、人次较2019年分别下降83.5%、83.2%,实现进京非接待场所零登记,被评为全州信访工作先进县,受到全省表彰。全年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70件,结案率达99.08%,调撤各类民商事案件627件,调撤率达48.91%。
从点上看,多方反馈喜人。比如,城南派出所诉源治理工作室整合法院、公安、街道、社区力量进行合署办公,把矛盾纠纷化解的关口前移,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可以说是超出预期。据该所所长介绍,该室自挂牌成立4个月内,调解矛盾纠纷61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重大伤亡事故案件2起。又如,永顺芙蓉镇河畔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符光明大发感慨,“如果不是诉源治理,那条老路不可能有今天的路宽、违拆、人和。”该社区有一条长约2公里的村组道路,原来是通往渡口的老路,芙蓉镇大桥建成后,该路一方面逐渐寂静,一方面被沿路村民的房子、围墙、花园、菜地等逐步侵蚀,当要实施拓宽提质工程时,涉及村民各类大小矛盾纠纷21起,多次启动实施均未成功,成了名副其实的老大难问题。自该社区按照县里镇里要求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所有矛盾纠纷均被一一化解,相关群众还主动拆掉了占道违章建筑,项目顺利开竣工。再如,颗砂乡比溪村支部书记周伟积极推行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远赴广东帮村民王某家属与工地老板商谈赔偿事宜,事成后村民王某母亲主动送来致谢锦旗。原来这位母亲“不一般”,是原来该村组团上访的“带头人”。从那以后,该上访“带头人”硬是变成了村里的息访“工作者”。
二、务实创新的举措
第一,推进诉源治理流程化。制定出台了《永顺县创新推进诉源治理“一二三”工作模式实施方案(试行)》,实行诉源治理“一单受理、双向推进、三调对接”流程化管理。“一单受理”即各乡镇、各部门以纠纷当事人持具的矛盾纠纷化解流程管理单,按照“凭单受理、流程调解、全域覆盖”要求,及时受理调解、适时跟踪问效矛盾纠纷化解。“双向推进”即纵向推进村、乡、县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层级调解,横向推进婚调委、交调委、医调委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三调对接”即按照调解前置的原则,加强信访与调解、诉讼与调解、警务与调解之间的顺畅对接联动。
第二,推进诉源治理实效化。全县挂牌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室)33个,挂牌成立州内首家个人调解工作室“杜咸敏调解工作室”。强化资源整合、平台融合、功能集合,在县、乡镇、村(社区)全面推进“综治+网格、调解、信访、禁毒、诉源治理、安全生产”平台规范化建设、一体化运行、一站式调解,按照“村(社区)三次、乡镇两次、县里一次”程序化要求,推行“诉源治理吹哨,职能部门报到”,自下而上逐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高工作实效。
第三,推进诉源治理制度化。聚焦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建立健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常态化机制:一是矛盾纠纷“周排查调处”制度。各级各部门每周定期组织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碰头会,总结评估、梳理排查责任辖区的矛盾纠纷、风险隐患问题,确保处早处小、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矛盾纠纷“月分析研判”制度。每月定期组织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认真研判责任辖区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发展趋势和疑难案件,加强培训交流,巩固提高调解能力和水平。三是矛盾纠纷“季评估奖惩”制度。县平安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以每季度发生的非正常上访、民转刑案件、民商诉讼案件为重要参考,对全县诉源治理、纠纷化解情况进行评估,通报到单位,奖惩到个人。2021年下半年兑现调解案件“以奖代补”744件11.42万元,把“无民商诉讼案件”作为主要评审指标,表彰28个平安村(社区),各奖励1万元。四是矛盾纠纷调解流程管理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开展调解工作统一填写《永顺县矛盾纠纷化解流程管理单》,调解成功的制作规范调解卷宗归档,作为考核奖补依据。调解时限,原则上村(社区)每次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乡镇不超过5日、县不超过10日。五是矛盾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县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绿色通道”,对调解成功的复杂疑难或预判容易反复的个案,及时予以司法确认,巩固调解成果。
三、可资借鉴的启示
一是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必须把握根本遵循。
二是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必须坚持守正创新。调研发现,永顺县诉源治理工作创新,既是有继承的创新,那就是很好的坚持了前些年探索形成的矛盾纠纷化解“321”工作法;同时又是有发展的创新,在此基础上形成了“123”诉源治理流程,并丰富完善了相关制度。正因为如此,我们所到之处,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基层干部,抑或是普通老百姓,他们对“321”和“123”都能够讲得清楚、说得明白,足以说明此项工作已经深入了人心、得到了认可。
三是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必须坚持系统集成。该县坚持系统集成的理念,将此项工作与平安建设、州域社会治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有效衔接、有机结合,得到了县委、县政府以及各部门各乡镇村的大力支持。比如,在诉源治理工作站(室)建设上,既体现了速度上的'快,城南派出所诉源治理工作室从理念提出到挂牌运行仅用一个星期;又实现了功能上的合,特别是法院工作力量的提前介入,为工作站发挥作用、提升效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四是加强诉源治理工作,必须敢于有所突破。该县的诉源治理工作,不论是流程设计上,还是制度保障上,都充分体现了敢于突破,而且多是在管用的地方突破。全县统一的诉源治理工作流程,为老百姓提供了规范而明确的诉求路径。直达基层、直奖办事人员的奖励制度,为诉源治理持续开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矛盾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制度的大胆实施,为提升诉源治理效能打开了思路,找到了方法,装上了保险。
诉讼服务月活动总结 篇8
茂名市茂南区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服务群众载体,在试行镇(街道)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就近化解矛盾纠纷和咨询法律,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设立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的背景和原因
茂南区下辖8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开发试验区,辖区面积487平方公里,人口84万,共有129个村委会和85个居委会。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需求日益迫切。尤其是基层法庭调整撤并后,辖区仅有公馆和镇盛两个中心法庭,群众参与诉讼活动不方便,有了纠纷不知道怎么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一些基层矛盾纠纷未能及时得到有效化解。为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诉讼难问题,茂南区法院积极探索构建方便群众诉讼和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新平台,推进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将基层法庭的职能延伸到辖区各个镇街。
通过在不设人民法庭的镇、街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解决好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妥善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是基层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关于健全基层综合服务平台、设立诉讼服务点方便基层群众参与诉讼活动要求的一项创新举措。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与原有的“一村(居)一法律工作站”工作制度形成镇(街)村(居)衔接、功能互补的便民法律服务联动机制,建立覆盖区、镇、村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完善“诉非衔接”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诉调衔接”、相互配合的工作体系,提升司法为民工作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设立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的做法和措施
为切实推进便民诉讼服务工作,有效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茂南法院在区委的支持下,积极探索,多措并举,为基层群众参与诉讼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和其他法律帮助。
一是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茂南法院率先于4月17日在新坡和露天矿两个镇街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为当地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引导、巡回审判、诉前联调、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热心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5月28日,茂南区委召开常委会议,充分肯定茂南法院便民诉讼服务工作,决定在全区推广设立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将便民诉讼服务辐射至全区16个镇街和开发区。目前,拟建的14个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已全部安家落户,加上辖区内的另2个镇设立的中心法庭,纠纷化解触角覆盖至全区16个镇街和开发区。
二是法官挂点,调纷止争。法院每个审判业务庭挂点负责指导一个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工作,确保每个服务中心有一名院庭领导、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退休法官经常到现场工作。平常每个中心每天都安排一名富有办案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退休老法官到中心开展工作,与当地法律工作站律师、镇村干部等有关人员一起为前来求助的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从当地镇村干部中聘请一两位联络员,配合中心老法官将便民诉讼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实行“有案办案、无案答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遇到有复杂疑难的重大纠纷时,挂点业务庭的法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释法说理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业务庭法官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带案到镇村街居基层开庭、调解,方便基层群众诉讼。
三是明确职责,服务到位。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责是为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巡回审判、诉前联调、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信访接待等七位一体“一站式”现场诉讼服务,做到“办事一站式、服务零距离”,依法及时妥善处理辖区内各类民商事纠纷和社会矛盾。对邻里、婚姻家庭、土地权属等纠纷不拘泥于调处纠纷的程序、形式、时间与地点,通过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方式,最大限度地促成案结事了;对房屋拆迁、征地补偿、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物业等纠纷,则借助房产、国土、劳动、公安、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分类联合调解,力求矛盾纠纷在诉前通过“过滤”得以分流化解。因工地发生意外而导致妻子身亡的柯某到新坡镇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求助,服务中心法官会同有关镇干部积极组织雇主和屋主与柯某协商,当天促成三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柯某当场获得赔偿十几万元。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便捷、高效的服务令柯某感到十分满意。
四是无缝衔接,联动共建。便民诉讼服务中心与一村(居)一法律工作站互相衔接,法律工作站就象伸向村(居)司法服务的“上站点”,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就象伸向镇街司法服务的“落站点”,形成诉调无缝对接格局,实现司法服务“一条龙”,全程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民服务。中心法官会同村居法律工作站律师进行跟踪服务,采取预约上门巡回调解的方式,联合化解纠纷,力求矛盾纠纷化解快、不出村。纠纷如调解成功,矛盾化解的,由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纠纷经服务中心法官会同法律工作站律师多次做释法说理和调解工作,仍未能达成协议的,由中心法官引导到法院立案进入诉讼程序,依法由法院审判庭作出裁决,最终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矛盾纠纷。石鳌塘村委会与朱某等人物权纠纷,多次组织协商、调解未果。经引导进入司法程序后,服务中心法官和村法律工作站律师一起做释法说理和沟通工作,最终说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给予被告一定经济补偿,被告将所占用的房屋交付给原告处理。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使影响市某重大项目建设的涉案楼房得以顺利拆迁。又如:茂南城郊开发区便民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与村(居)法律工作站律师联调联动、跟踪服务,妥善调一宗拖了两年多的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为在车祸中严重受伤致交通事故四级伤残的受害者杨某追回损失16.2万元,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建立接待登记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做到“三有三落实”,即有接待记录、有工作日志、有反馈意见,落实工作时间、落实工作目标、落实监督检查。为保证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功能常态化和规范化运行,该院还制定了有关规范便民诉讼服务、工作流程、诉调对接等行为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制度,力争把矛盾化解工作做到“田间地头”。
三、设立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的成效和影响
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热情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深受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一是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截至10月底,14个镇(街)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共调处纠纷341宗,其中调解成功202宗(工伤纠纷23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31件、追讨工资纠纷17件、婚姻家庭纠纷56件、相邻关系纠纷23件、涉农纠纷21件、物权纠纷19件、其它纠纷12件),引入诉讼47宗,息诉罢访59宗,继续协调处理33宗。如:阿英丈夫在公司上班时突然瘁死在办公室,多次向公司索赔无果后求助茂南开发区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经中心法官的倾力调解,当场领到赔款32万元;76岁的退休工人周伯因病重住院,得不到占用其住房的儿子小周的'照顾,无奈将儿子告上法庭,经服务中心法官的协调劝解和说理教育,使小周认识到错误,主动向周伯认错和道歉,并保证以后每周探望一次父亲,表示在经济上给父亲一定补偿,取得了周伯的谅解,父子和好如初;某街道3个村(居)委会的群众认为,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某公司征用其大量土地却没有对村(居)民予以补偿就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是违法的,酝酿集体上访索要补偿,便民服务中心法官与街道办领导闻讯后,第一时间组织群众代表做解释工作,法官从土地权属的性质、征地补偿规定以及处理征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等方面对群众进行释法说理和说服教育,使群众心悦诚服地放弃了上访的念头。
二是法制宣传深入民心。把法制宣传作为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编印发放“以案说法”宣传手册、巡回审判执行、开设法制讲座、走访释法答疑、派发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画、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引导群众有事找法、做事依法、办事用法。截至10月底,法官深入村居倾听群众诉求、接受法律咨询602多人次,制作以案说法大型宣传版画20幅巡回展出,印制、派发以案说法案例手册10000份,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500余份,走访企事业单位66家,走访群众413户,下乡开庭36次、调解235次,到学校、企业上法制教育课7次深受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三是密切了与群众的关系。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在提供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就地开庭或调处纠纷、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便民法律服务中赢取群众信任,同时邀请群众参与调处纠纷,听取群众对化解矛盾纠纷和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中,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四是创出化解矛盾纠纷新经验。便民诉讼服务中心边工作边思考,边实践边总结,创出“分流化解,编织纠纷‘过滤网’;诉调对接,设置纠纷‘缓冲带’;全员参与,构筑纠纷‘隔离墙’;全面覆盖,遍设纠纷‘解码器’”等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特色做法,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等中央、省媒体和省委《每日汇报》、《广东省依法治省办简报》等上级机关信息简报对茂南区设立便民诉讼服务中心的做法经验进行了宣传推广。
诉讼服务月活动总结 篇9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有效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现就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通过建设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的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方便当事人受尊重地集中办理除庭审之外的其他诉讼事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2.诉讼服务中心是为法院各部门搭建的对外服务平台。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和诉讼服务中心整体运行要求承担诉讼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
3.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实际”的原则。根据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实际需要确定功能设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将基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作为重点,高度重视提升人民法庭诉讼服务水平。注重地区差别和层级差别,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注重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
二、诉讼服务大厅
(一)基础建设
1.诉讼服务大厅应当有明显标志,方便群众出入,并建有无障碍通道;面积要满足功能发挥的实际需要。
2.信访接待场所和其他诉讼服务场所分开设置,做到布局合理、庄重大方、宽敞明亮、整洁卫生;在保障安全有序的前提下,采用“柜台式”“窗口式”等开放办公方式;根据条件和实际需要,可以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与上下级法院的互联互通。
3.设置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和卫生服务设施;提供笔墨纸张、复印、打字、电话、传真、网络等服务,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与诉讼有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4.为当事人提供来访须知、诉讼指南、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指引资料,配备电子触摸屏等自助查询设备。
5.在明显位置公布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法院和大厅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6.配备手持安检仪、液体检测仪、通道式X光物检仪及防爆桶、防火毯等安检设备。
(二)主要功能
1.诉讼引导、法律宣传。由专人负责接待,根据来访人员的目的将其引导至相关区域,进行必要的诉讼指引和法律宣传。
2.登记立案、先行调解。接收案件材料,办理登记立案手续、核算诉讼费;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供用于查询案件信息、查阅案卷的验证密码;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根据规定办理诉讼费的减、缓、免除。确有需要的,为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节假日预约立案服务。有条件的可以设置金融机构现场服务窗口,实现诉讼费等费用的现场缴纳。设立调解工作室,由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进行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3.受理申请、材料收转。接受当事人等提出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委托鉴定等申请,形式审查后转相关部门办理。特殊情况下,提供紧急办理申请事项的服务。
接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交的诉讼材料,转交法官或合议庭。
4.查询咨询、联系法官。通过窗口接待、触摸屏、网络等手段和形式,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供承办法官、审判组织、流程信息等案件信息查询服务。为当事人等提供法律咨询,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与诉讼相关的心理咨询。提供专门的阅卷室方便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根据规定查阅卷宗,并提供扫描、复印等服务。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需要联系法官的,及时帮助联系,有正当理由并得到法官同意的,安排与法官在专门的地点会见。
根据条件和实际需要,可以设置律师或志愿者服务窗口,由律师或具备专业知识的志愿者为当事人无偿提供诉讼咨询和帮助。积极争取将律师在诉讼服务大厅的无偿服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5.文书送达、判后答疑。在合议庭与当事人已有约定后,为当事人提供窗口送达诉讼文书服务。当事人对裁判提出疑问的.,通知合议庭答疑。
6.信访接待、投诉建议。接待处理申诉信访;开展远程视频接访。
设投诉信箱,接受举报投诉与意见建议,转相关部门处理。有条件的可以设置纪检监察窗口。
(三)岗位要求
1.导诉人员可以由非审判人员担任,应当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询问来访人员的目的,介绍办事程序,指引办事地点,开展法律宣传。
2.立案法官发现当事人起诉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并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及时移交调解。对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告知诉讼风险,及时办理登记立案手续。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指导当事人补齐;不能当即立案的,说明原因,并约定立案时间;不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进行法律释明并作出指引。
先行调解人员应当根据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及时转入立案、审判程序。
3.受理申请岗位由民事、行政审判部门和执行部门轮流派驻法官、法官助理当值。应统一常见申请的形式要求。接收申请材料应当开具收据,认真审查;对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指导当事人补齐;符合形式要求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
4.材料收转、查询咨询、联系法官岗位可以由非审判人员担任。收转材料应当认真核对、登记,开具收据,保证及时交接。要验证查询人身份,及时帮助查询,或指引使用自助查询设备查询。应当认真听取来访人员的咨询,耐心回答问题,详细解释法律规定,提供诉讼指引。
5.窗口文书送达岗位人员可以由非审判人员担任。送达文书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当事人当场对裁判文书提出疑问的,应当即刻通知合议庭答疑,或由合议庭与当事人预约时间答疑。
6.信访接待法官应当及时接待来访人,认真审查申诉材料、听取意见,完整记录来访信息。能够当场解答处理的当场解答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按规定约定期限处理。对集体访等非正常上访,及时报告,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7.设立纪检监察窗口的,投诉建议岗位由纪检监察部门派驻人员担任;未设立纪检监察窗口的,可以由其他非审判人员担任。应当及时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转办举报投诉,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定期汇总意见建议转相关部门。
8.安全保卫人员由法警担任,要严守岗位,文明执法,认真履行安检职责,确保场所安全与秩序。
三、诉讼服务网
(一)基础建设
1.建立诉讼服务网,完善法院公开信息、案件流程信息、诉讼电子档案等数据库,作为诉讼服务网的支撑。实现诉讼服务网与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相互链接、资源共享。
2.建立通讯服务系统,实现与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3.完善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系统,实现与诉讼服务网、通讯服务系统数据的及时交换。
(二)主要功能
1.信息查询、诉讼指引。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凭查询密码登录网页查询案件信息。公众直接登录网页查询法院机构、人员、工作流程、生效裁判文书、常用法律法规等公开信息和诉讼指引信息。提供常用的起诉状、答辩状、申请执行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书格式电子文档,供当事人等查看和下载使用。通过通讯服务系统,以短信、微信、微博、移动通讯应用客户端等方式主动向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推送案件主要流程节点信息,或根据查询申请推送相关案件信息,以及主动向社会公众推送公开信息。
2.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当事人通过网络提交案件材料,经立案法官在线审查,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预约当事人、代理人到诉讼服务大厅办理立案手续。
探索建立诉讼行为真实性识别机制,实现立案法官在线登记立案。探索建立网上缴费系统,为当事人提供诉讼费等费用的网上支付服务。
3.受理申请、材料接收。当事人等通过网络提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委托鉴定等申请,法官在线审查,符合形式要求的,预约申请人到诉讼服务大厅提交书面申请。探索建立诉讼行为真实性识别机制,实现法官在线审查、处理相关申请。
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通过网络上传案件材料,法官处理后回复。
4.联系法官、网上阅卷。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通过网络请求与法官通话、约见法官,或在特定案件公共交流平台上给法官留言,法官处理后回复。
在诉讼档案电子化的基础上,提供网上阅卷服务。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经密码验证后,通过网络按照相关规定查阅卷宗或下载。
5.网上信访、预约接访。当事人上传申诉材料,提出申诉请求,信访法官通过网上信访系统在线办理并答复当事人。当事人在网上提出预约接谈申请,信访法官审查后预约排期。
(三)岗位要求
1.诉讼服务网由专门的机构、人员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转;相关部门要负责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审判人员、辅助人员要及时录入案件信息,确保信息查询功能与诉讼指引功能的有效发挥。
2.网上立案法官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代理人到诉讼服务大厅办理立案手续或直接决定立案。对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在网上一次性指导当事人补齐。不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回复释明法律并作出指引。
3.网上办公系统法官个人终端都是诉讼服务网的一部分。当事人等提交的申请和材料经数据交换到达法官个人终端,承办法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回复。
4.网上信访法官应当认真审查申诉人提交的申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处理,并完整的填写处理意见和理由,在网上答复当事人。
四、xxxxx诉讼服务热线
(一) 基础建设
1.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设置专门的接听场所,配置必要的工作设施,实现与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网上办公系统、诉讼服务网、通讯服务系统的有效衔接,共享基础数据库。
2.有条件的可以实现信息语音化,建立自助语音应答系统。
(二)主要功能
1.信息查询。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拨打热线通过自助语音查询案件信息;未建立自助语音应答系统的,由座席员接听后查询答复或通过通讯服务系统推送查询结果。
2.诉讼咨询。提供常见程序性法律问题的咨询。
3.联系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拨打热线要求联系法官的,帮助联系。
4.预约服务。根据条件和实际需要,提供帮助预约节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等服务。
(三)岗位要求
1.座席员可以由非审判人员担任,负责热线的接听、记录、相关事项的答复和转办。应当保证工作日热线畅通,耐心倾听来电并做好记录。对于查询咨询事项要全面准确地答复;要求联系法官的,应当及时帮助联系,不能及时联系上的,留言法官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来电人。应当准确记录举报投诉和意见建议,及时依照相关规定转办,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2.服务热线应当有专门的管理维护人员,已建立自助语音应答系统的要保证24小时正常开通运行。
五、制度建设
各级人民法院要根据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功能,制定工作规则,规范运行程序,加强相互衔接,确保三大诉讼服务平台规范、高效运转。重点要建立以下制度:
1.规范服务制度。三大诉讼服务平台均应当明确各项服务项目的办理时间、期限和要求,并严格落实,确保诉讼服务规范化。
2.岗位责任制度。对三大诉讼服务平台的各个岗位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做到职能清晰、任务明确、权责一致。接待来访、接听来电的首位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来访接待、电话接听与登记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办理;对职责范围外的事项,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和人员,并将移交、转办情况及时回复来访、来电人员。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单独考核。
3.办事公开制度。各项诉讼服务工作的流程和结果应当留有记录并方便群众了解查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大诉讼服务平台均应当建立群众满意度评价系统。
4.庭长值班制度。审判业务部门轮流安排负责同志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指导处理疑难事项,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5.督促提示制度。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均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诉讼服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审判管理系统应当以一定的方式逐级提示其上级管理者进行督促。
6.文明接待制度。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上岗,做到精神饱满、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工作高效、方法适当。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院长亲自抓,各部门通力配合。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总体要求和各地基础条件、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建设时间进度,积极抓好落实。
2.统一名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场所统一使用“诉讼服务中心”名称。
3.加强机构建设。各级人民法院可以依托立案庭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构建诉讼服务中心日常管理部门。要注重增强协调力度,重大事项由分管领导召集各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研究处理,确保工作高效。
4.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要求,为诉讼服务中心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实行定期轮岗;初任法官和拟任中层领导的人员应当到诉讼服务中心锻炼,将中心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地。可以根据岗位的不同实行人员分类配备。非审判岗位可以由退休法官、志愿者担任,并可以探索实行劳务外包。
5.注重宣传。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各类社会媒体和法院系统自有媒体,加大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宣传力度,增进人民群众的了解,争取社会各界对建设工作的广泛支持。
6.强化监督考核。上级人民法院要强化措施,加强对下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考核、验收,推动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诉讼服务月活动总结 篇10
一、交割设立律所前的业务
本所三合伙人来因志同道合分别从三个不同的律师事务所走到一起,在为设立本所期间,三人的执业业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设所期间所承接业务仍以原执业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接,在承接业务时综合考虑了业务的紧迫性及办理周期。对所承接的业务在保证办理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在本所设立完毕时已基本处理完毕,未结事务已与原律师事务所就业务及账目进行了交接。
二、明确了合伙人的分工协作
本所设立后,在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合伙人合伙协议的基础上,经合伙人共同协商,制定了具体的分工协作办法。徐士军律师执业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本所在业务办理中以徐士军为核心,对案件的质量予以把关;李丽律师也具有多年的执业经历,接触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较多,在本所招聘新的成员后作为业务主管,负责业务的分配及律师之间的协调;董兆强在与合伙人协商后行使律所负责人的职责,并承担业务承揽及洽谈事务。在此基础上,根据律所发展及业务开展需要确定招聘人员并作相应调整。同时本所确定了周五下班后作为业务碰头会制度,以便对当周工作小结、制定下周计划,并共同学习新法新规。
三、建立了本所自己的网站并在相关推广网站做了推广性尝试
为了尽快建立本所的客户群,并为客户群搭建结识的平台,本所设立后即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建立网站的目的在于对向公众传递本所的业务范围及特长,以使法律服务需求群体能在寻求法律服务时能够有针对性的作出选择,同时在争得仍保持法律服务关系的业务单位及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服务对像的信息及在网站中作适度的公开,以促进本所服务客户之间的相互了解,共享资源。同时为了初步建立本所的影响力,在相关法律服务推广网站中亦做了相应网络推广尝试,在一定时期内视推广效果调整推广方案。
诉讼服务月活动总结 篇11
3月4日,由崂山区司法局主办、各律师所协办的“学雷锋集中月·法律服务进社区”系列活动在中韩街道华都社区拉开了序幕。本次活动旨在发扬“雷锋精神”,以崂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为重要依托,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服务公益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区协同、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的“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新模式。
活动的第一站选在了人口众多的北村小区中心广场。崂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山东道安律师事务所委派优秀律师,亲临现场为社区群众解答婚姻家庭与继承、邻里关系、民商事借贷、老年人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丰富本次“学雷锋集中月”法律服务活动的内容,提升趣味性和参与度,还邀请了青岛市知名公益团体——蒲公英公益平台、悠然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社会组织参与其中,采取了“志愿活动”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让广大社区群众在体验公益服务和趣味游戏的同时,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活动累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手册及公益纪念品600余份,超过100余人参与了现场公益志愿活动,解答法律咨询90余人次,会场氛围异常活跃。
在接下来时间里,崂山区司法局将以“学雷锋集中月”活动为契机,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结合“崂山律师护航发展在社区”工作,以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为主体,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服务力量下沉,组织法律服务工作队伍走进社区,为群众提供贴心专业的法律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法律服务人员进社区“坐堂问诊”的形式,使之成为“法治宣传的广播员”、 “矛盾纠纷的化解员”、“社区矫正的助理员”、“社区干部的指导员”和“诉讼仲裁的代理员”,为社区“两委”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把专业法律服务融入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中,惠及最广大的基层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当代雷锋精神。
诉讼服务月活动总结 篇12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三门峡建设,三门峡市检察院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利用重大节日前后,各种庙会、集会、乡镇集市举办的有利时机,通过张贴标语挂图、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书写法治春联等形式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群众的节日生活中,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专项宣传。
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专题法治讲座,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以案说法。
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留守儿童集中的`农村中小学为主要对象,为学生上法治课。坚持法育与德育并重、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并重、提高未成年人保护能力与强化家长、学校监护责任并重,切实增强未成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开展为民服务承诺。切实按照为民服务承诺办实事要求,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落实好执法为民各项措施。
开展法律服务窗口,发送法律服务卡。在便民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和法律从业者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和释疑解惑。制作法律服务卡,发送到群众手中,解答法律疑问,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权益。
通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学法用法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
诉讼服务月活动总结 篇13
在过去的一年里,作为公司法务部门的一员,我深感责任重大,同时也为能够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合同管理、纠纷解决及法律支持等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而感到自豪。面对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和日益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我们法务团队紧密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积极应对挑战,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效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法律风险防范与合规管理
1. 完善内部制度:本年度,我们全面梳理并更新了公司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特别是针对数据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等关键领域,制定了更为细致和具有操作性的`管理规定,有效提升了公司的合规水平。
2. 风险评估与应对:定期组织进行法律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通过培训、宣传等方式,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3. 合规审查:加强对公司各类合同、文件及决策的合规性审查,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有效避免了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二、合同管理
1. 优化流程: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了全面优化,实现了合同从起草、审批、签署到归档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大大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
2. 质量控制:加强了对合同内容的审核力度,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有效降低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3. 数据分析: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合同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公司管理层提供了有价值的决策支持。
三、纠纷解决与诉讼应对
1. 快速响应:面对各类法律纠纷,我们始终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责任感,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应对,有效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2. 策略制定: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策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多种方式,力求以最小的成本解决纠纷。
3. 案例总结:对每一起纠纷案件进行认真总结,提炼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公司的纠纷解决机制。
四、法律支持与培训
1. 法律咨询:为公司各部门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各类法律问题,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2. 培训教育:组织开展了多场法律培训活动,涵盖了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有效提升了员工的法律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专业、高效、服务”的宗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我们也将密切关注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我们相信,在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的法务工作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